安全與效能資訊

重要耳機安全資訊

高聲壓 - 避免長時間聆聽高音量,以防聽力受損。

插上耳機電源時,在開啟耳機前先將耳機喇叭的音量降低。 若您記得在拿下耳機前先降低耳機音量,當再次插上耳機電源時,音量會開始降低。

請勿讓水分進入耳罩,USB-C 連線埠或 3.5 毫米插孔。

請留意您周圍環境。 當您使用耳機時,它可以隔絕擾人的外部聲音,尤其在緊急或吵雜環境中。 不要在開車時使用耳機。 請勿將耳機或耳機線留在可能使人員或寵物絆倒的區域中。 請始終監督耳機或耳機纜線附近的任何兒童。

外接裝置

我們建議您使用品質優良並可遮蔽不必要之無線電頻率 (RF) 及音訊頻率 (AF) 訊號的外接裝置。 外部裝置包括耳機、電線及連接器。

根據這些裝置的品質及其與其他裝置(如行動電話或雙向無線電)的距離遠近,可能還是會出現雜音。 當發生上述情況時,我們建議您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動作:

  • 將外部裝置移離 RF 或 AF 訊號來源。

  • 將外部裝置的線佈線避開 RF 或 AF 訊號來源。

  • 外部裝置請使用遮蔽線,或使用具有良好遮蔽與接頭的線。

  • 縮短外部裝置線的長度。

  • 外部裝置的線請使用亞鐵鹽芯或類似的線材。

Cisco 無法保證外部裝置、線及連接器的效能。


 

歐盟國家的使用者請只使用完全符合 EMC 指令 [89/336/EC] 標準的外接喇叭、咪高峰及耳機。

UL 警告

連接至裝置的 LAN/乙太網路線或其他纜線不應延伸到建築物的外面。

產品標籤

產品標籤位於裝置的底部。

合規聲明

歐盟合規聲明

CE 標記

下列 CE 標記貼在裝置與包裝上。

美國合規聲明

美國 FCC 合規聲明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要求提供下列陳述的合規聲明:

美國 FCC Part 15.19 聲明

本裝置符合 美國 FCC 規定的 Part 15, 本裝置的操作必須符合下列兩項規定:(1) 不會產生有害的干擾,且 (2) 必須能夠接受所接收到的任何干擾,包括可能會導致操作異常的干擾。

美國 FCC Part 15.21 聲明

凡未經合規責任人之明確核准而擅自進行修改或變更,使用者可能會因此喪失使用權利。

美國 FCC 接收器與 B 類數位裝置聲明

本產品透過相關測試,符合 美國 FCC 規則第 15 條之 B 類數位裝置的規範。 這些限制的目的,在於為安裝裝置的住宅區提供合理保護,避免其受到有害干擾。 本裝置會產生、使用及散發無線電頻率能量,若未依照指示安裝及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產生干擾。 但對於某些特定安裝,則不保證不會發生這類干擾。

當本裝置對收音機或電視機收訊造成有害的干擾時 (可藉由開、關此裝置得知) ,極力建議使用者採用下列措施加以矯正:

  • 重新定位或調整接收天線的位置

  • 將本裝置或裝置放置在更遠的位置

  • 將本裝置連接至不同於聽筒所用的電源插座

  • 聯絡經銷商或有經驗的收音機/電視機技師尋求協助

紐西蘭合規聲明

允許連接 (PTC) 一般警告

對終端裝置的任何部件授予 Telepermit 僅表示 Spark NZ 已認可該部件符合連線至其網路的最低條件。 它不表示 Spark NZ 對產品的認可,也不提供任何類型的保固。 最重要的是授予 Telepermit 不保證任何部件都將在所有方面搭配不同品牌或型號的 Telepermit 認證裝置的另一部件時正常運作,亦不表示任何產品與 Spark NZ 的所有網路服務相容。

日本合規資訊

類別 B 裝置的 VCCI 合規

台灣合規資訊

受限物質標記存在條件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