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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報規則存取和資源集合
    使用者設定檔權限級別
    租戶範圍規則可見性
    資源範圍規則創建
建立閾值警報規則
編輯閾值警報規則
管理閾值警報規則
管理閾值警報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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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如何在 Supervisor Desktop 中存取、建立、編輯和管理閾值警報規則和 電子郵件通知。

重要的: 此功能目前僅限部分使用者使用。

租用戶管理入口網站中現有的閾值警報規則已遷移到桌面版警報規則。已配置閾值警報的組織可在 7 月 30 日之前使用桌面版警報規則;其他所有組織將在該功能正式推出後獲得存取權限。

外部管理員和未獲得授權的管理員使用者將無法再存取警報規則。獲得授權的管理員和主管在被指派所需權限後,仍可繼續存取網站。

閾值警報規則可協助主管和授權管理員在 Webex 聯繫中心營運指標超過配置閾值時做出回應。

若要導覽至 「警報規則 」頁面:

  1. 登入主管桌面。
  2. 導航至 配置 > 警報規則

警報規則存取和資源集合

警報規則 使用使用者設定檔權限和資源集合。這些控制項對規則可見性和規則建立的影響方式不同。

使用者設定檔權限級別

  • 編輯: 主管和授權管理員可以在其組織啟用該功能且其使用者設定檔具有 編輯 存取權限時使用 警報規則 。他們可以建立、編輯、啟用、停用、複製和刪除規則。
  • 無存取權限: 使用者無法開啟或管理 警報規則。在主管桌面中,除 編輯 之外的任何存取權限值均被視為 無存取權限

未獲得授權的管理員無法使用 警報規則

租戶範圍規則可見性

具有 編輯 權限的主管或授權管理員可以看到租用戶範圍內的規則,包括其他使用者建立的規則以及與使用者資源集合之外的資源相關的規則。使用者資源集合以外的資源顯示為 受限值

資源範圍規則創建

資源集合限制了使用者在建立規則或變更其目標資源時可以選擇的入口點、佇列、網站和團隊。當使用者建立規則或變更其目標資源時,資源選擇器僅顯示使用者可以透過其資源集合存取的入口點、佇列、網站和團隊。

如果現有規則引用了無法存取的資源:

  • 規則仍然可見。
  • Supervisor Desktop 不顯示原始資源識別碼。相反,它顯示 受限值
  • 使用者無法編輯、複製、啟用或停用包含受限值的規則。

建立閾值警報規則

建立閾值警報規則,以便在選定的運行指標超過配置的閾值時接收電子郵件。

在開始之前

  • 您的組織必須啟用警報規則
  • 您的使用者設定檔必須具有對閾值規則的 編輯 權限。
  • 目標資源必須在您的資源庫中可用。
1

登入主管桌面。

2

導航至 配置 > 警報規則

3

點選 +Create 警報

4

請輸入警報的唯一名稱,並可新增描述(可選)。

5

選擇所需的 資源類型 (規則要監控的操作資源類型)。這包括隊列、團隊、站點和入口點。根據資源類型,配置以下內容:

  1. 資源: 選擇要監控的目標資源。資源集合限制了可選擇的資源。

  2. 指標: 根據所選資源類型選擇所需的指標。

    所選指標必須與所選資源類型相容。不支援的指標資料類型將從可選指標目錄中排除。規則創建後,指標和資源類型標識無法變更。

  3. 操作員: 請選擇一個操作員:等於、大於、小於、大於等於、小於等於。

  4. 臨界點: 請輸入閾值。可接受的數值和單位取決於指標使用的是計數、持續時間或百分比:

    • 數數: 輸入該指標允許的整數閾值。
    • 期間: 輸入以公制目錄中定義的單位表示的正持續時間。
    • 百分比: 當允許輸入零時,請輸入 0 到 100 之間的值;當不允許輸入零時,請輸入大於 0 到 100 之間的值。
  5. 觸發間隔: 輸入閾值區間。這是同一閾值警報規則重複通知之間的時間間隔。警報觸發後,系統會等待設定的時間間隔,然後再針對該規則發送另一個警報。觸發間隔必須至少為 120 秒。

6

勾選 電子郵件 選項,並輸入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

7

查看規則,然後選擇 儲存警報

此規則出現在 警報規則 清單中。當指標滿足配置的條件時,服務會評估觸發間隔並發送配置的電子郵件通知。

編輯閾值警報規則

編輯現有閾值警報規則,以變更其條件、觸發間隔或目標資源。

在開始之前

您的使用者設定檔必須具有對閾值規則的 編輯 權限。

1

在主管桌面中,導覽至 配置 > 警報規則

2

找到要編輯的規則。在 操作 列中,按 查看

3

在「檢視提醒」頁面中,點選 編輯 按鈕。如有需要,您可以更新以下值:

  • 目標資源
  • 閾值和運算符
  • 觸發間隔或電子郵件通知設定
  • 規則創建後,無法變更資源類型標識和指標。
  • 資源選擇器僅包含您資源庫中可用的資源。
  • 如果無法載入規則詳情,編輯器將保持唯讀狀態。
4

查看更改並點擊 儲存提醒

管理閾值警報規則

警報規則 清單中啟動、停用、複製或刪除閾值警報規則。

當作用域規則引用桌面無法解析或顯示的資源時,重複的 可能無法使用。這樣可以防止使用者複製目前資源無法安全表示的規則。

在開始之前

您的使用者設定檔必須具有對閾值規則的 編輯 權限。

1

在主管桌面中,導覽至 配置 > 警報規則

2

找到你要管理的規則。點擊省略號圖標,然後選擇以下選項之一:

  • 要開始或停止規則評估,請根據需要選擇 標記為激活 標記為非激活
  • 若要使用該規則作為新規則的基礎,請選擇 複製。在出現的「建立警報」頁面中,輸入新名稱,查看複製的條件,選擇可存取的資源,並設定通知接收者。
  • 若要永久刪除該規則,請選擇 刪除,然後確認刪除。
3

驗證 警報規則 清單是否顯示預期狀態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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